结果概述
配偶一方长期向在娱乐场所任职的被告大额转账,原配起诉主张全部转账为违背公序良俗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,要求全额返还。律师代理一审被告,提交 KTV 消费相关转账凭证,区分正常消费款项与具备情感寓意的赠与金额。一审法院拆分全部流水,认定有效赠与合计 11****.88 元,抵扣被告反向转账 550 元后判令返还 11****.88 元,首饰相关款项因举证不足不予支持;二审驳回原配上诉、维持原判,二审诉讼费由上诉方承担。
处理要点
- 举证消费对应凭证,区分消费资金与赠与资金
- 主张仅特殊寓意、无消费佐证的款项构成赠与
- 拆分全部流水逐笔质证,避免全额返还
- 二审继续代理,维持一审判决结果
基本案情
婚内财产赠与返还纠纷一审、二审案例。面对全额返还诉求,通过消费凭证与流水拆分大幅核减赠与认定金额,二审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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