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除合同,返还 80000 元并赔付 36000 元
房屋装修托管双合同违约追偿一案
原告与装修运营商事主体签订两份关联合同,预付 12**** 元装修款,对方仅完成 20% 工程量停工,既不施工也不支付每月 3000 元保底收益。律师代理原告,诉请解除两份合同、返还全款、资金占用利息、工期及运营相关违约金、保底收益。法院判决合同于起诉状送达当日解除,返还装修款 80*** 元并自解除日起按年利率 3.1% 计息,合并违约损失赔付 36*** 元,诉讼费由被告企业承担大部分。
- 认定对方仅完成 20% 工程量构成根本违约
- 诉请同步解除装修与运营两份关联合同
- 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与违约金合并赔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