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次驳回离婚,二次合理分割抚养权
二次起诉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割一案
双方生育一子一女,女方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;时隔一年二次起诉,要求两名子女全部由其抚养。两次诉讼律师均代理男方被告:首次举证婚姻基础、子女长期随祖辈稳定生活,证明感情未破裂,法院驳回离婚诉求;二次诉讼结合幼子患病、不宜变更生活环境的核心事实抗辩,法院准予离婚,女儿归女方、儿子归男方,双方每月各支付 1000 元抚养费至子女成年,诉讼费均分。
- 首次诉讼举证家庭稳定、子女安稳生活,驳回离婚诉求
- 二次诉讼以幼子患病不宜变更环境为核心抗辩
- 争取儿子抚养权归男方,实现子女抚养合理分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