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二审全胜,退还 45000 元
店铺装修承揽合同违约退款一案(一、二审)
原告与建筑企业签订店铺装修合同,企业授权代理人收取定金、对公首期款、私人中期款,施工中途单方停工,书面承诺退还 45*** 元装修款却逾期未支付。律师代理发包方原告,诉请解除合同并按承诺退款。一审确认合同于停工协商退款当日解除,判令返还 45*** 元;企业上诉,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,二审诉讼费由企业承担。
- 固定书面退款承诺与付款流水证据
- 主张合同于停工协商退款当日解除
- 厘清授权代理人收款的责任归属